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撑保障作用,不断丰富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我市文化活动高质量开展,拟采购音响和电子琴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等全部工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河北)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评标时查询为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2、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网站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 3、电子标注意事项:(1)已完成注册登记的,办理其中任意一家 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即可,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北京CA:; 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2)投标人编制电子文件需参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手册,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上传电子文件,应合理安排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但需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平台网站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4、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响应文件、证件、材料等,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分开编制。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元。6、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不收费。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①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投标人登录后提出;②也可编辑电文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