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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警察学院音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发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6质保期:合同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所有硬件原厂质保 3 年,原厂质保期过后提供非原厂质保 2 年、所有软件3年免费升级服务;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当出具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电子邮件发送: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圃田西路交叉口明亮环保大楼三楼310室。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圃田西路交叉口明亮环保大楼三楼310室。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警察学院校园网》上发布。